近日,本报不断接到市民反映,青岛优山美地小区的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装修前交纳5000元保证金,并扣留业主入户门的第二套钥匙,引起了很多业主的强烈反对。3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业主:装修保证金收费太高
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银川西路上的优山美地小区,看到小区里面还有装修公司搭建的帐篷。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前几天,他聘请了一家装修公司准备装修房子。但是,装修公司的车辆在小区门口被拦住了,物业公司的保安禁止该车进入小区。一名保安告诉业主,要装修先要到物业交纳5000元保证金,如果不交钱装修车辆就不给办理通行证,车辆也就不能进入小区。但是,业主认为自己交纳5000元保证金不合理,于是,就和保安理论起来,还拨打了报警电话,但最终装修车辆也没有进入小区。
业主晓阳(化名)告诉记者,新房钥匙在物业公司那里,物业公司称,如果业主不交纳5000元装修保证金,就不给第二套钥匙(每个业主入户门都有两套钥匙,使用了第二套钥匙,第一套就不能再用了)。不交保证金,装修人员就进入不了小区,这样业主想强行装修,也根本行不通。“如果买了房子不装修,那就永远得不到第二套钥匙了。物业公司对房屋负责任这是应该的,但是他们这样做是干涉业主的使用权了。”此外,还有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对“更改房屋的结构”的认定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只是物业公司说了算。本来就不合理的收费再加上过于随意的标准,业主们都对这5000块钱产生极大的抵触情绪。还有业主猜测,小区附近摆摊的这些装修公司可能和物业公司有联系,因为这些装修公司都被允许进入小区。
物业公司:收钱是为约束业主装修
记者拨打了物业公司的服务电话求证此事,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纳5000元保证金是为了约束业主按照相关规定来装修,但因为业主反应太强烈,3日,物业公司决定将该费用降到2000元。如果没有按要求装修,就从中扣取一定的费用,入户门的第二套钥匙现在也准备退还给业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的罗经理,罗经理告诉记者,保证金不是要求业主交纳,而是要求装修公司交纳。物业公司收取保证金,是担心业主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毁坏承重墙和楼体的公共部位,影响楼房的质量和公共安全。如果一些业主认为保证金收取得过高,可以和物业公司商议降低收费。他说,收取保证金是个惯例,他们是以“青岛市在装修的相关管理规定”,界定业主装修合不合标准。不给第二套钥匙,是担心业主装修期间使用了第二套钥匙,从而产生安全隐患。对于找哪家装修公司装修是业主自己的事,物业公司不会给客户指定装修公司。
律师:物业收押金扣钥匙不合理
诚功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装修保证金和扣留业主的钥匙的做法欠妥,法律上没有相应的依据。因为物业公司并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强制性的职能,上述行为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一方不同意这个协议难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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