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市民160万元买来假经适房 小编提醒购买注意事项

亿房网编辑 XJ 2012-11-21 11:00
【摘要】
“经熟人介绍,武汉9市民向江岸区一社区专干何勇交付约160万元,购买汉阳区枫桦苑小区“经济适用房”,其中2户市民拿到房钥匙被开发商责令限期搬离。昨日,得知受骗的9市民愤而找何勇退房款,这才发现人也不知去向。今天小编就针对购买经适房注意事项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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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合同、房钥匙全是假的

小编了解到,去年9月至今年8月,何勇私下共卖出7个“经适房指标”和5套“经适房”,共收受金额约160万元,9名买房人中有5人从何勇手中 “拿到房子”,面积从80多平方米至90多平方米不等,签的“合同”格式一样,房源全部在枫桦苑小区,且都在自己自由选房后从何勇手上拿到房钥匙顺利开锁进房。9人中4人手上仅留有何勇收了3万至5万元的“指标”费后,手写的一张收条,上面有的签名是“何勇”,有的签名为“李丙辉”。

9人分别住在硚口汉阳江汉江岸区等不同社区,其中7人承认不够申请“经适房”条件,故而向何勇私下买“指标”或买“指标”后又通过何勇买“经适房”。另两户胡先生、喻女士对记者说,他们分别交给何勇四五千元好处费后,在市房地部门经适房公示网上通过“公示”,但没有拆迁办开的“对接安置房屋结算单”和“动迁安置房通知书”,根本无法入住。

昨日,位于汉阳区马鹦路枫桦苑小区内的武汉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兴华公司在枫桦苑小区开发建设了466套房,所有房源全部交给汉阳区政府统筹办,由统筹办统一调配给各拆迁片区拆迁办安置拆迁户。购房合同由各拆迁办与需安置的拆迁户签订,根本不可能与该公司订合同,也不可能在合同上盖上兴华公司公章。因房子已交政府,房锁被换,他们并不知情。

经核查,这5套房全部是已交汉阳区统筹办的“动迁安置房,”对应房主也都是与各片拆迁办签订了购房合同的拆迁户,拆迁户房主与从何勇手中买房的对应买主姓名丝毫不相干。在拆迁办送来的拆迁户审核名单上,也未查询到9位“买”了“经适房” 或“指标”的市民名字。

在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这5套房的原钥匙至今仍在小区物业库房,未与业主交接。那何勇给的房钥匙为何能顺利开锁进房呢?开发商说:他们仔细观察了杨先生住过的3栋1单元601室,发现锁芯是被人换过的,“换过的锁芯与假钥匙是配套的”,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买主”点哪套房何勇就有哪套房的钥匙了。

物业人员介绍,锁芯被换,事先并不知情,是在真房主拿钥匙打不开门时才发现的。

卖主何勇行踪诡秘去向不明

何勇工作的江岸区大智街道办事处铭新社区的一党支书介绍说:按有关工作程序,居民申请、办理经适房手续,应由低保协理员负责,而何勇是该社区残疾人协理员,按职责只负责办理有关残疾人事务。平时他不大与社区其他工作人员交流,大家只知他离异,他和女儿户口不久前挂靠到铭新社区,不知他住在哪里,只听说他父母住在乡下。何勇已一周未打照面了,他手机也一直停机打不通。

江岸区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何勇的《聘用表》信息显示:他今年43岁,左手有残疾,2007年8月1日通过市残联向社会统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应聘,由市残联分配到铭新社区任残疾人工作协理员,每月工资由区残联向街道办拨款发放,月工资约为1430元,五险一金由区残联包干。何勇聘用表上填写的住址为大智街汇通南里3号2楼,但据邻居说,何勇从没有在这里居住,目前不知道他的去向,街道办也尚未查到他的现在住所。

昨日,9位受骗市民已向警方报案,警方正介入调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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