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由北京市工商部门起草的《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意见》,经过上网征求意见等程序后颁布,要求北京电子商户开网店必须办理执照,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工商总局称,该措施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一石激起千层浪——
新闻回放
2008年7月上旬,国家工商总局向全国各省市工商局、当地电子商务协会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下发了《网络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机构征询网络市场经营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率先开始实践新规。7月2日,由北京市工商部门起草的《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意见》经过上网征求意见等程序后正式颁布,规定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意见》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除三类电子商户(即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电子商务经营范围与原经营范围相一致;已取得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成网站备案,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外,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意见》还规定,2008年年底前,经营者须在其设立的商务网站、网上商店或宣传网页首页下方,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公示”链接,指向其信息公示子页面。公示其营业执照上的主要登记事项,包括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全称、注册号、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住所(经营场所)及域名,IP地址和网站(店)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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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对维护网上经营秩序、保障网上交易安全负有重要的责任与义务。除了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许可批准文件进行核查,留存加盖被服务者公章的复印件至少两年;建立电子交易记录,记载交易情况,并将交易记录保存至少两年。
另外,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其登记注册按照《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京工商〔2007〕19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在家经营电子商务需由居委会、业委会提供邻居等相关关系人的同意证明,方能办理营业执照。
一石激起千层浪,北京工商局这一新规的推出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各方观点不一。
有话大家说
买家利益多一层保障
市民李小姐:以前在网上买东西就觉得很便宜很方便,但因为网络的不真实不确定性,消费者往往对卖家的说法不够放心。我同事曾花60多元从网上买了一台眼部保健仪,结果送来的却是一个鼠标垫,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现在网上买衣服还存在这样的问题,一般私人卖家会宣称自己所卖的服装多是正规厂家的处理品。但是大部分时候拿到的品牌服装质地和样式都跟正品差很多,根本不值那个价钱,听说多数是从一些小型加工厂出来的。而且网上交易也没什么凭证,即使要维权也没有正规的凭据。
网店办证以后,诚信上起码有了保障,不会乱写广告做夸大甚至虚假宣传,以后受骗也有地方可以投诉,对消费者来说是多了一层权益保障。
办证影响市场活跃
消费者张女士:网店办证固然让市场更有序,但是网上开店无非是为了便捷和减少成本,如果办证的话,这个优势就不明显了,执行起来也有难度,也可能办证是第一步,接着就开始收税。
店家成本高了价格自然也提高。大家网购就是图便宜方便。如果价格抬高了还不如自己去商场买。而且,在网上可以买到很多便宜的走私名牌货和品质很好的市场上见不到的进口货,一旦办证加强监管了,这些货怕是以后就买不到了。
总之这样抬高了开店的门槛,很多人,特别是小本经营者就会望证止步。现有的卖者也可能因此退出市场。影响市场的活跃性,也不利于未来劳动力就业的发展。
小本经营冲击最大
网店店主孤独求败:我到淘宝开店已经半年,主营手机、游戏充值卡。办理执照的花费最终肯定会转嫁到商品上,起步阶段我们一直在赔本赚吆喝,本来一张卡就赚几毛钱,把这几百块费用平摊上连几毛都没得赚了。
如果这个措施拿到湖北来实施,我想很多像我这样的小店主很有可能会退出C2C(即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市场。
学生店主小王:目前,有很多学生在网上开店。应该说,新规的出台也同样让学生网店受到巨大的冲击。湖北若是也施行这样的政策,恐怕陪我两年的网店就可以关门了。我在学校社区网站上经营着一家销售电子产品的网店,现在住在学校宿舍,没法提供房屋的使用权证明,怎么去办营业执照啊,总不能为了这个网店去租套房子吧?
我现在每个月通过网店可以收入500元左右,但如果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房屋租赁合同的话,这500元还不够在学校附近租套房子呢。如果不能妥善处理,除了违法经营,C2C市场中可能再也难觅学生卖家的身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