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消费者购买了定制的木门之后,商品存在问题影响使用,此时此刻商户已经撤出了卖场。近日,河南的魏女士在遇到这一情况之后,河南消协受理了该投诉,帮魏女士讨回了公道。
2012年11月21日,魏女士在河东区某装饰城以7216元的价款购买了四个实木烤漆门,安装后发现和自己购买时所看样品门的款式和颜色都不相同,不但门有色差,而且门面有多处严重起鼓现象,门与门口不合。魏女士找到商家后,商家派人上门查看了一下就没了回音,此后消费者与商家再联系就十分困难了,商家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挂断电话,魏女士找到装饰城后发现商家已经撤场。河东消协受理投诉后,通过装饰城售后办公室负责人与商家取得了联系。调解时,只答应给修理,而消费者坚决不同意新买的门就维修,双方僵持不下。
消协人士认为,产品有一定的合格率,但这并不表明不合格的产品可以顺利出厂,更不表明生产、销售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可以不承担法定责任。此外,维修属于售后三包的范畴,魏女士所购木门的质量问题不是在商家销售行为完成后新出现的,因而不适用售后三包规定。经过消协人士反复协调,商家和消费者都表示愿意接受现金赔付的解决方式,最终,商家同意赔付2500元,消费者有感于调解员精湛的业务水平和负责任的敬业精神,接受了2500元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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